战略与政策

美科技政策办公室征求公众意见 破除AI创新壁垒

日期:2025-10-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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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926日,美国白宫科学技术政策办公室发布《征求意见:AI监管改革》通知,面向所有利益相关方征求意见,以识别现行联邦法规、规章、指南及行政流程中阻碍美国AI技术开发、部署和应用的条款。

通知指出,促进AI的创新发展,并不仅是监管,而是需要监管性与非监管性的政策框架协同发力,在保障公共利益的同时推动创新与应用。

1. 现有问题

通知认为,现行绝大多数联邦监管制度与政策机制均形成于当代AI技术兴起之前,已难以适配以AI为核心的发展生态。因此,当前存在问题并不是监管过度,而是监管“老化”。通知阐述了旧监管体系与AI发展之间的现实困境,具体包括:

1)验证与认证的静态假设。现有的测试、验证与认证程序都是为“静态产品”设计的,而AI系统是动态学习、自我更新的;

2)问责机制过度依赖“人类决策点”。法律体系的责任分配以“人为决策”为中心,而AI是系统性输出;

3)“人审在环”的一刀切逻辑。对所有AI场景要求“持续人工监督”既不经济,也不必要;

4)数据生命周期规则滞后于AI实践。现行数据生命周期“采集—保存—再利用”规则,未考虑AI的训练—推理—再训练闭环;

2. 意见征集清单

通知进一步归纳了五类常见的AI创新障碍:监管不匹配、结构性不兼容、监管不明确、直接阻碍、组织因素,并直接向社会各界征集以下方面的具体意见与建议:

1)当前哪些AI创新发展受到联邦法律法规或政策的抑制、延迟或限制?若清除障碍,将释放哪些AI潜能?

2)请指明造成AI障碍的具体联邦法规、规章或政策。

3)当既有监管框架不适配AI发展时,有哪些可用但未被充分利用的行政工具,例如,豁免、减免、试点/实验性授权等?

4)若障碍源自结构性不兼容,在不削弱监管目标的前提下,需对现行规定作出哪些必要调整以实现合法部署?

5)若障碍源自缺乏清晰解释或适用口径,何种类型的澄清最有效,例如,标准、指南、解释性规则等?

6)若障碍源自组织因素,联邦政府可采取哪些应对措施予以化解?

信息来源:

https://www.federalregister.gov/documents/2025/09/26/2025-18737/notice-of-request-for-information-regulatory-reform-on-artificial-intelligence

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fvTaQoMpv0HdwoFi5I36tQ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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