战略与政策

商务部、网信办、工信部联合印发《数字经济对外投资合作工作指引》

日期:2021-09-0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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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720日,商务部、中央网信办、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《数字经济对外投资合作工作指引》,提出推动数字经济对外投资合作,积极融入数字经济全球产业链、加快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、推动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、优化数字经济走出去布局等11项重点工作,部分重点工作包括:

(一)积极融入数字经济全球产业链。鼓励数字经济企业加快布局海外研发中心、产品设计中心,汇聚全球创新要素,加强与境外科技企业在大数据、5G、人工智能、区块链等数字技术领域开展合作,联合研发前沿技术。鼓励开展数字技术产业化国际合作,加快国外先进技术与国内产业化优势对接融合,带动数字产品和服务贸易。鼓励企业加强国际上下游产业链合作,提升国际化发展水平。

(二)加快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。鼓励企业抓住海外数字基础设施市场机遇,投资建设陆海光缆、宽带网络、卫星通信等通信网络基础设施,大数据中心、云计算等算力基础设施,人工智能、5G网络等智慧基础设施,在全球范围内提供数字服务。挖掘传统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市场潜力,积极参与东道国市政、交通、能源、电力、水利等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、网络化、智能化升级改造。

(三)推动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。鼓励制造企业主动参与全球制造业产业链数字化、智能化、自动化、服务化进程,加快应用工业互联网开展境内外网络化协同、个性化定制等先进制造,提升生产和管理效能。加强新业态新模式国际合作,紧扣疫情催生的各国消费需求,加快共享经济、电子支付、远程医疗、普惠金融、智能物流等合作。支持平台型企业走出去,带动中小企业拓展海外市场。

(四)优化数字经济走出去布局。加强与发达国家在人工智能、虚拟现实、区块链等领域合作,通过设立实验室、共建孵化平台、建立研发战略联盟等多种方式,积极融入全球先进数字技术发展体系。鼓励企业在条件成熟的“一带一路”共建国家开展技术创新合作和电子政务、远程医疗等应用场景合作。对于基础设施条件不足的发展中国家,加强移动终端合作,提高硬件普及率,推动软件开发与应用。积极参与东道国数字惠民、数字金融、数字治理等民生项目,结合当地复工复产需求开展云经济合作。鼓励龙头企业加强碳排放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,提高对碳减排和碳消除技术的投资,积极培育数字化绿色化融合发展新业态新模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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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s://www.secrss.com/articles/3289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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